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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皖新聞訊 2025年內蒙古 “婚內強奸案” 引發廣泛關注。近日,該案被告人辯護律師付建告訴大皖新聞記者,該案 2025 年 8月12日開庭審理后,至今未宣判、未二次開庭,辯護方認為案件審理期限已嚴重超出法律規定。對此,額爾古納市人民檢察院答復稱,被告人有繼續羈押必要。
回到案件本身,檢察院起訴書顯示,劉軍(化名)與王某系夫妻關系。2025 年2月27日,二人因感情破裂申請協議離婚,進入離婚冷靜期,雙方處于分居狀態。劉軍因懷疑妻子與他人存在不正當關系,購置錄音設備進行竊聽。在錄下王某與他人通話內容后,3月21日8時許,劉軍對王某實施毆打、辱罵,隨后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,并使用手機拍攝兩段視頻。經司法鑒定,王某 L2 至 L4 腰椎左側橫突骨折,傷情評定為輕傷一級。
3月23日,額爾古納市公安局以涉嫌強奸罪對劉軍刑事拘留。后續檢察機關審查認定,被告人劉軍違背被害人王某意愿,以暴力手段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,應當以強奸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此外,王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,要求劉軍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30萬元。
“我們辯護律師和被告人家屬認為,根據法律規定案件已嚴重超期。因此,向額爾古納市人民檢察院提出要求變更羈押措施為取保候審。”被告人的辯護律師付建表示,遺憾的是,檢察院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。
對于該案,劉軍的姐姐劉某曾以辯護人身份出庭,她堅持認為弟弟不構成強奸罪。2026年7月2日,劉某在接受大皖新聞記者采訪時稱,“她(女方)心里有鬼,法律上都有證據證明她出軌,她自己也承認,這不明顯就是坑我弟弟嘛。案件多次延期,我弟弟已經被羈押一年多了。”
據額爾古納市人民檢察院6月24日出具的一份羈押必要性審查結果通知書顯示,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劉軍有繼續羈押必要。并給出4條理由,首先被告人具有暴力傾向,存在社會危險性;其次是被告人在庭審中不認罪認罰,未獲得諒解,未與被害方達成和解協議;再者,2025年3月23日體檢、2025年5月17日體檢、2026年5月7日體檢顯示被告人劉軍的病情無明顯異常;最后,根據《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羈押必要性審查、評估工作規定》第十八條第二款:被告人劉軍涉嫌強奸罪,一般不予變更強制措施。
大皖新聞記者 殷志強

